各邀请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文件要求,黄石市环投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总氮在线自动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总氮排放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物品及数量
污水处理厂总氮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台(含柜子、配套采样管道及器具)
三、采购要求
1、总氮监测设备性能符合国家或湖北省有关标准规范,能与湖北省环保厅联网调试,数据上传。
2、属于进口品牌,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报告。
3、提供设备使用配套药剂。
4、负责设备及配套采样管道和器具的采购、指导安装、调试、环保验收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运行手册的提供,质保期内对设备的维修等。
四、投标人的合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提供复印件资料(需盖公章);
2、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要在投标书中注明质保期及售后保证条款,并在武汉或黄石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7、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并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最高限价
16万元(含运费、安装费、材料费及开票税费)
六、工期要求
2018年7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投标文件送呈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点前送至黄石市环投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开标,时间暂定),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并参与报价;
(二)投标文件包含内容:投标报价、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提供复印件资料(需盖公章)及相关资质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竣工验收,环保部门认可后,由投标人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后支付费用;
(四)投标文件送达时请将相关文件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五)评标标准:合理最低价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低价,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0714-3075935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