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洁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实验室补充购置扩项仪器设备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石市洁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补充购置扩项仪器设备项目
二、项目内容
1、一批检测仪器设备采购,详见附件;
2、项目预算:13.5万元(该报价含16%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报价超过预算为废标,报价包括: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费、税费、运输费、货物破损补发、安装调试费以及维保期内的维保等费用】。
三、参与比选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应是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的代理商;
3、本次采购产品若为进口产品,其产品须在国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被授权人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分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按时交货及违约处罚四个方面,其承诺内容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信息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中标条件
投标文件最大限度满足邀标文件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资质、售后服务承诺和执行合同能力,合理低价中标(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价,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五、文件领取规定的时间
领取邀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6日
六、比选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 年9月29日上午9点以前;
2、比选地点:黄石港区湖滨大道65号洁城公司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证明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比选文件送达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七、付款方式
招标结束后,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中标人即可为采购人提供相关供货服务。所购产品正常交货验收合格且正常试用三个月后,由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根据合同总金额支付中标单位90%合同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八、供货时间
供货时间不超过45天。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工
电话:0714-3075901
联系地址:黄石港区湖滨大道65号
黄石市洁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