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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评单位招标公告

时间:2018-06-12 09:17:52    来源:

我公司正在进行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的环评单位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评单位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编制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包干)。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报项目单位近三年(指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承担类似的环评报告表编制项目,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领取时间:2018年6月14日17:30前截止

2、领取地点: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黄石市下路区广州路26号)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年6月15日9:00截止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9:00

2、开标地点: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七、报价方式

报价不得超过2.9万元(包干)。

八、工期目标

总工期不得超过15日历天,项目工期从招标结束之日起算。

九、项目中标人实施过程中的义务和要求

1、投标人须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在总工期内除负责完成环评编制工作外,还需完成相关的环境监测、公示、环评评审等各项相关工作,直至获得环评批复文件止。

3、项目费用为一次性包干费,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执行其它相关工作中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十、付款方式

完成环评批复,提供增值税发票后30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款。

十一、投标书及编制清单

1、依据报价表编制该项目报价清单(密封并加盖公章)

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评单位采购项目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名称

填报内容

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评单位采购项目

工期

质量要求

对本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附相关资料:

1、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被授权人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注:若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代替1至3条

十二、开标及评标方式

1、评标委员会由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参加。

2、确定中标人名单。招标人将根据每个项目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为项目的中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价格相同时,承诺完成环评批复时间短者中标;以上均相同时,则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漆光辉,联系电话:0714-6262691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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