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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污水处理公司关于对不履职尽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6-03-23 16:28:37    来源:
 

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周先旺同志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城投系统201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结合市城投公司《关于对不履职尽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制定污水公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执行不力问题

1、对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贯彻落实,搞选择性执行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执行政治纪律、政治纪律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讲组织程序,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

3、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任务打折扣;上级推一下动一下,不能按时或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平时工作不用心、不注重细节,不采取措施抓落实,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应付检查。

5、“只挂名不出征”,搞电话调度、遥控指挥等。

(二)不敢担当问题

1、对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工作,经常上推下卸,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碰到矛盾就回避;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经常讲条件,给领导出“难题”,不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

2、工作怕担风险,默守陈规,按部就班,遇事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不敢大胆改革。

3、对下级请示报告的工作,不表态、不说具体意见、不敢挑担子,怕承担责任。

4、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干部中的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敢管,当“老好人”。

5、处理急难险重等重大问题时患得患失,决策不果断,行动不迅速。

(三)推诿扯皮问题

1、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往外推,有利就干、无利不干;对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绕道走”习惯等一等、看一看。

2、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语气生硬、态度傲慢;不按规定时限要求和承诺及时办理群众的有关事项。

3、各吹各打、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同事之间有分工无合作,相互推脱。

4、干不成事、干错事时就想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把问题往别人身上推。

5、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的事不上心、不用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妥善处理等。

(四)作风不实问题

1、纪律涣散、工作松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在单位摆资格、论资历,安排的事不落实;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误正业,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心思不在工作上,得过且过,整天浑浑噩噩混日子,安排的工作一拖再拖;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

3、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不按议事规则和程序作决策,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甚至违规审批工作事项。

4、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主动谋划、认真落实,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5、开展工作讲价钱,完成任务讲条件,对工作挑三拣四,凭个人好恶感情行事,工作闹情绪。

三、整治措施

(一)受理举报。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对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问题的反映,并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714-3075918

(二)值周检查及明察暗访。公司值周检查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围绕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厂容厂貌等工作,对所属各单位、科室进行值周检查及明察暗访,查找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问题。

(三)集中整治。公司所属各单位、科室也要对不履职尽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举报查核、明察暗访、专项工作自查和排查等方式,深挖细找,搜集不履职尽责问题,并依据不履职尽责情形进行明责、确责,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处理结果。对各单位、科室查处不履职尽责的干部职工名单及事由应及时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对未按要求上报的,将追究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四)公开通报。公司将通过文件、公司网站的等载体对不履职尽责的干部职工名单进行公布,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充分运用履职尽责考核成果。对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考核过程中表现较差的干部,将给予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处理。

(六)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检查发现机制。通过举报受理、明察暗访、走访座谈、收集意见等方式发现不履职尽责干部职工问题,同时建立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报告制度,各单位、科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发现所属管理的职工不履职尽责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应报未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建立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考察考核机制。将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情况列为提拔重要考察内容。对在考察中了解到的有关问题按反映,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察对象的拟提拔重用资格;在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年度考核中,对表现较差、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干部,免去现职或调整工作岗位。三是建立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的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问题,认真查核。一经核实,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四是深入推进不履职尽责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对因能力素质较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干部按照公司《对不履职尽责干部实行“召回”管理的暂行办法》进行集中训导,提高其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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